2019年苏州大学食堂伙食物资协议供货商  招标公告
时间:2019-05-27  作者:

一、招标编号:W2019009 

二、项目名称:2019年苏州大学食堂伙食物资协议供应商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946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2-67169460

电子邮箱:jzhang@suda.edu.cn

四、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协议供货内容:本项目包括苏州大学20个食堂(天赐庄校区9个、独墅湖校区8个、阳澄湖校区3个)的伙食物资供应。

 2.本次招标的食堂伙食物资共分9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协议供应商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协议供应商数量

1

大米、面粉、食用油

每个标段

均不超过2

2

豆制品

3

鲜肉

4

蔬菜、禽蛋

5

冷荤制品、冷冻半成品

6

乳制品

7

水产品

8

调味品、南北货、米面制品

9

一次性用品

3.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2个。(按自然顺序从第1标段开始开标,按先开先得原则,同一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数达2个时,自动取消后面标段中标资格。)

4.协议供货期限:2020725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

1.1供应商所提供的伙食物资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和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2 每个标段包含品类、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2. 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未按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报价,或出现少报、漏报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包括所投标的物、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相关费用。

3.协议供货要求

3.1学校食堂伙食物资的具体采购工作主要通过苏州大学伙食物资采购系统完成。协议供应商应按招标时的约定,将中标产品的基本信息、价格及服务等在采购系统中公开。严禁线下交易,如有违反,学校将按20005000/次收取违约金(经学校批准的紧急情况除外)。

3.2食堂采购人员通过该系统自主选择所需物资的数量、供应商及服务。供应商根据系统生成的订单要求,将相应产品按时准点、保质保量送达约定地点,并和采购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3.3在协议供货期内,包装类产品因货源不足导致无法供应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报备,经学校批准方可停止供应或更换成其他品牌产品。协议期内产品变更数量不得超出中标品种的30%

3.4标段2(豆制品类)、标段3(鲜肉类)、标段4(蔬菜类)、标段6(乳制品类)、标段7(水产品类)、标段8(米面制品类)须于每天早上7:00前送到指定地点,其他标段的供货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以食堂采购员通知为准)。

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推迟1天,须向学校支付订单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迟供货超过3天或已影响到食堂正常运行的,学校可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5后勤管理处和食堂采购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商承诺及有关规定对供应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单据经食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3.6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学校进行验收(包括抽样检测),如经检测确认未达约定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货,供应商须承担造成的损失。

3.7价格调整

3.7.1禽蛋和蔬菜类实行每周定价。价格以每周三江苏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hqnm.com/)公示批发价中的各品种平均价格为基准,扣除投标时承诺的下浮价格后,作为各品种的供应价格。

3.7.2 除禽蛋和蔬菜类外,其他伙食物资价格一般实行一年一定价(即以中标价为准)。供货协议期内,供应商不得随意上调价格,但下调价格不受限。

3.7.3因消费物价指数(CPI)或相关品类伙食物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需对物资价格进行上调的,供应商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调整。上调幅度超过10%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3.8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的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订单经学校核实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供应商须于每月5日前将正规税务发票提交给学校,严禁私开、虚开发票。

4. 其他要求

4.1供应商须无条件向学校提供协议期内产生的指定订单销存台账证明、物流信息及原始凭证。

4.2学校将对协议供应商在协议期内的供货及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优先列为下一年度协议供应商。

4.3协议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若未能履行投标时的承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与中标产品不符,或存在与采购单不相符的虚假交易,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

4.4 签订合同前,供应商须按学校要求,自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购买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少于300万元。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购买保险,中标人须在逾期后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伙食物资质量风险保证金。供应商在供应伙食物资过程中发生违反本项目合同(协议)条款,须支付学校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伙食物资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5投标人须列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等响应情况,如某些条款不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6投标人须确保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以及学校因此而遭致的损失。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124~68标段);

2. 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屠宰许可证》或《生猪屠宰许可证》适用于第3标段,《畜禽屠宰许可证》、《生猪屠宰许可证》任选其一);

3. 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第7标段)。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纸质版电子版(U盘为载体)

(二)投标文件二

1. 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原厂质保期;

2. 投标产品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

3. 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4. 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介绍、检测手段、检测设备介绍;

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质量管理认证情况》、《2016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一览表》、《投入本项目车辆设备表》、《冷藏设备一览表》、《养殖(种植)基地一览表》;

6.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01914月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第124~68标段);

8《畜禽屠宰许可证》或《生猪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定点屠宰场公章)(适用于第3标段);

9)《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养殖场公章)(适用于第3标段);

10)《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养殖场公章)(适用于第7标段)。

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中的投标报价表除纸质版外,必须另行提供一套电子版(U盘),并且和投标文件一一起封装。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 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可投标时交纳),售后不退。

九、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1967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四)送至采购人处或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jzhang@suda.edu.cn);未在苏州大学供应商库(http://gysk.suda.edu.cn)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注册。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61483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904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6149:00

十二、开标时间:20196149:00